邀请外国省部级以下人员来郑流程
来源:     时间:2012-01-10 00:00  

 

1.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河南省被授权单位办理邀请外国人来豫手续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外侨涉〔2010〕19号)第一条:被授权单位原则上应具有国务院授予的外事审批权。目前,我省共有被授权单位5家,分别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旅游局、郑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集团。第二条:被授权单位邀请本单位、本系统与自身业务相关联的外国人来华,为其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郑州市人民政府负责郑州市地区邀请外国人来华事务。

2.申办程序:邀请单位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报市政府外侨办涉外管理与新闻处审核提出拟办意见,符合规定的由市政府外侨办主任签发《邀请函》。

3.申报材料:

(1)根据申请单位隶属(或属地)关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签字盖章的《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及请示(请示内容包括邀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被邀请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护照号码、来访目的、时间、停留期限、离境时间、人数、行程安排、与邀请单位的业务关系;费用负担情况)。

    (2)实际邀请单位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邀请外籍教师的需提交《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认可的批复》)。

    (3)申办来华就业签证邀请的,需提供《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就业许可证》。

(4)申办从事商务活动的,实际邀请单位需提供从事经营活动的文件(如出口单据、完税证明、合同等)。

    (5)被邀请外国人护照复印件、从事行业、任职情况、任职简历等。

    (6)个人及非公单位被邀请外国人来华需提供往返机票预订单、在华居住酒店预订单,以及被邀请人的健康证明及个人保险复印件。

    (7)被邀请外国人在华日程。

    (8)保证书(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实际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规并按时出境,并有法人代表亲笔签名)。

    (9)实际邀请单位应提供3份书面《邀请函》。

(10)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法定办结时限:无

5.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6.收费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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