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申办邀请外国人来华手续,自2011年1月1日起,需提供下列材料:
1、邀请外国人来郑州的请示文件、情况说明。根据隶属(或属地)关系,请示文件由局(委、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出示,内容包括邀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被邀请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护照号码、来访目的、拟来华时间、停留期限、离境时间、人数、行程安排、与邀请单位的业务关系;费用负担情况。
2、资质证。实际邀请单位注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邀请外籍教师的需提交《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认可的批复》)。
3、工作许可证明。申办Z字签证邀请的,需提供《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4、经营活动证明。申办从事商务活动的,实际邀请单位需提供从事经营活动的文件(如出口单据、完税证明、合同等)。
5、被邀请外国人护照复印件、从事行业、任职情况、任职简历、健康证明及个人保险复印件等。
6、个人及非公单位被邀请外国人来华需提供往返机票预订单、在华居住酒店预订单。
7、被邀请外国人在华日程。
8、保证书(内容包括提交被邀请人相关信息真实有效;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实际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出境,同时向邀请函的审发单位反馈信息;如被邀请人在华有违法犯罪行为,实际邀请单位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公章。)。
9、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视情提供被邀请人的无犯罪证明)
10、实际邀请单位应提供3份书面《邀请函》。格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侨办网站“涉外管理”栏目中第二项。
11、邀请单位认真填写《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盖章。本表可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侨办网站“涉外管理”栏目中第一项下载。填写该表格时应注意,不可申请多次入境。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中的签证地点指被邀请人申请来华签证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所在城市,而不是指被邀请人的护照签发地或居住地,请在填写《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中的签证地点一栏时详细询问被邀请人。
12、邀请单位须对自己的邀请行为负责,并接受市政府外办的监督和查处。如触犯法律,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1、提交的所有材料请用A4纸,勿使用订书针。
2、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申办单位自行提供材料需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67185059 67886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