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单位的请示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举办国际会议或国际活动的主题、议题、主要内容。
(二)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名称。
(三)举办国际会议或国际活动的日期、地点、会期。
(四)参加国际会议或国际活动的总人数、国家(或地区)数、外宾总人数。
(五)邀请党和国家以及省部级领导人(副部级以上)、外国政要或前政要、外国驻华使节参加情况。
(六)举办国际会议或国际活动的相关背景材料。
(七)经费预算及来源。
二、 填写《在郑举办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申报表》。
申报时除报送请示报告和《在郑举办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外,还须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