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常识
来源:     时间:2015-03-17 00:00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

1、侵财犯罪为主,涉案类型多样    

2、低龄趋势明显,做事不计后果

3、犯罪动机简单,偶发性强

4、团伙犯罪严重,社会危害增大

5、暴力犯罪突出,作案手段残忍

6、智能犯罪增多,作案方式隐蔽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

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个人因素。

社会因素主要包括:封建腐朽思想和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影响;黄色书刊、录像等不健康精神文化产品的毒害;娱乐场所的诱惑等。

家庭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教育方法不当;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必要的管束;家庭成员不良行为的影响等。

学校因素主要包括:重智育,轻德育;法制教育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疏于管理,造成辍学、失学等。

个人因素主要包括:生理发育与心理发育不同步;好奇心强,善于模仿;意志薄弱,自控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

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应有的惩处。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

1、社会预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作,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各单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立足教育,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

2、学校预防:学校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为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各学校要积极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改进法制教育,注重教育效果,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趣味性。

3、家庭预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每个家庭、每位家长都要自觉履行家教职责;提高自身素质,注重言传身教;着力道德法制教育,重在教子做人。

4、个人预防:自我教育和自我规范是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做好自我预防的关键。青少年要进行自我规范教育,努力积极向上,警醒自我,力除影响自身发展的十大弊端,即娇、奢、惰、骄、贪、散、假、妒、黄、毒。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九种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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