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人所急,第一时间向遇到危难的同胞提供专业指导,并协调驻外使领馆及时介入处理案件是呼叫中心的职责所在,但这并不意味着领事保护就是万能的保护伞。记得呼叫中心启动当天有网友欢呼:“以后再出国什么都不怕了,有事打这个电话都能解决。”另一个网友吐槽:“你以为是打给超人吗?”的确,呼叫中心不是“超人”,领事保护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然而,许多人对领事保护职责范围的理解仍存在偏差。有人致电12308称,托人在国外买手机,但对方既未寄送手机也不退钱,希望使馆帮忙把钱要回来;有人在美国的高速公路上抛锚了,要求使领馆提供道路救援服务;有人在国外生病,要求使馆派员指导其办理看病手续;甚至还有人问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错误应该如何处理……凡此种种,均已明显超出了使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的范围。这倒也不奇怪,领事保护工作是“国内千条线,国外一根针”。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在国内是“有困难找警察”,在国外当然是“有困难找使馆”。实际上,领事保护也受到法律上、职能权限上的限制,有些不能为,有些为不了。
使领馆领保工作内容
追根溯源,一国外交和领事机构在驻在国从事领事保护的授权来自国际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使领馆可“于国际法许可之限度内,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个人与法人——之利益”。我国与许多国家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和一些国家的国内法也赋予使领馆和领事官员此种职权。从我国实际来看,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工作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
一是领事保护。当中国公民在国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使领馆可敦促当地的有关当局依法公正、妥善处理。例如,9月某晚在法国学习的女孩张某回校时遭到抢劫并被刺伤,张报警并告知了中国驻法使馆。使馆联系当地警方,敦促对方尽快破案并加大对盗抢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中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领事协助。如当中国公民在国外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与您的国内亲属联系寻求资助等。8月某日,李先生在巴西旅游时财物被盗,身无分文,驻巴西使馆协助其联系国内家属汇款,让李先生顺利完成旅行。
三是领事服务。例如补、换、发旅行证件,签发回国证件,依法办理公证、认证,推荐律师、翻译、医生,提供相关咨询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均需由公民个人承担。
上述领事保护与协助的工作受到有关法律保护,但同时也受到国际法、双边领事条约以及驻在国法律的约束。
领保工作有哪些不可为
首先,领保不能“越权”。就是说不能超越驻在国法律为您提供领事保护与服务。比如,我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不具有司法权、行政权,不能仲裁或强制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纠纷。而12308就经常接到请我使领馆帮忙讨薪、追讨债务、争取赔偿的来电。实际上,对于这些纠纷,当事人应该根据合同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循法律途径解决。使领馆需要时可协助提供律师名单供选择或者旁听庭审。如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受到驻在国不公正对待的,使领馆方可敦促有关国家当局公正处理。
其次,领保不能“护短”。就是不能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保护。例如有人致电12308,称在肯尼亚因携带象牙出境而被当地海关扣押,面临巨额罚款甚至牢狱之灾,希望使馆出面为其免除处罚。类似的案例还有,中国公民拒不配合外国执法部门查验护照、签证,与对方吵闹并要求使领馆介入;因机场航班延误而冲闯跑道等非理性维权行为。这些行为本身就涉嫌违法违规,驻外使领馆当然不能给予支持。
再次,领事保护无法“包治百病”。身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如遇到困难,首先应该“用尽当地资源”。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能自己克服的困难要自己克服;二是在除驻外使领馆之外的机构和个人帮助下可以克服的困难则通过这一途径解决。领事保护是最后的救济手段。比如到了机场想找人接,在外留学语言不通听不懂课,想了解旅游资讯,乃至需要解决个人情感困惑等等,这些都不属于12308和驻外使领馆可以提供领事保护的范畴。
出国如何保障自身安全
保障出国安全,关键在于公民自己。呼叫中心建议每位出国同胞,一是出国前要加强预防,充分了解目的地国风俗禁忌、气候情况、治安状况、流行病疫、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预防措施,合理规避风险;二是在旅行中与家人保持联系,同时加强自救自助等应急知识的学习,以便遇到问题能及时合理反应;三是准确掌握呼叫中心热线“12308”等应急号码,正确认识领保工作的可为与不可为,合理利用政府公共资源。只有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形成合力,完美配合,才能让我们真正有底气去开始一段“说走就走的旅行”,才能确保我们每个人“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领保的可为与不可为(领事服务)
摘自《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11月08日 第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