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国际交流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7-04 16:05  

各县(市、区)、开发区外事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利用外事礼宾接待平台展示我市新时代建设成果和发展成就,树立好郑州“千年商都”和国家中心城市的国际形象,挖掘对外宣传亮点、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广开对外合作渠道。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外办)2019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一批郑州市国际交流示范基地。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以国际交流示范基地为平台讲好“新时代郑州故事”,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着力把郑州市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展示给国际友人,为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对外交往环境。

二、申报条件

国际交流示范基地涵盖历史文化、特色产业、风景民俗、科技教育、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新型社区、涉外服务等领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鲜明特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或独特个性魅力,把历史文化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地方特色和时尚元素结合起来,彰显特色,做到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

(二)引领作用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特别是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

(三)运行机制完善,软硬件设施健全。具有配套齐全的活动场地与展示场所;图文、音像资料充足(有必要的外文译释);管理制度完善、发展规划明晰;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有人员稳定、素质全面的接待队伍,可提供英文讲解;参观项目特色鲜明、交通方便、环境卫生、安全可靠、参观线路合理。

(四)服务热情周到。能够主动积极地完成外宾来访接待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7月8日至7月30日,申报单位向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市、区)外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郑州国际交流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和申报材料(包括单位名称、特色介绍、相关活动图片资料、参观线路等)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外事部门择优向市委外办推荐提交候选单位材料。

(二)审核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市委外办按照“审核材料、现场考察、综合评议”的程序择优评选。

(三)通报授牌。 9月1日前,市委外办发文确认第一批“郑州市国际交流示范基地”,市委外办将适时授牌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开展国际交流示范基地评选活动,是服务我市改革开放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更好展示郑州魅力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外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彰显“四个自信”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

(二)严格评选程序,注重推荐质量。评选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推荐要符合要求、彰显特色。


联系电话:6788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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