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2018年河南黄河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外侨办  时间:2018-04-04 16:47  

各县(市)区外侨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外侨办《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黄河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外侨〔2018〕2号)精神,郑州市评选2018年河南省黄河友谊奖候选人工作全面展开,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2018年河南省黄河友谊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应聘(邀)在我市政府机关、工商企业、高等院校、金融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工作的各类外籍人士以及为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人、外国专家、华侨华人和港澳知名人士。

二、申报条件

申报“黄河友谊奖”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促进我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推动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为推动我省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友好人士。

(二)为我市与外国开展友好交往,建立友好城市或相关友好关系发挥重大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友好人士。

(三)为我市引进人才、技术、管理和服务,为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技公关、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友好人士。

(四)关心公益慈善事业,向我市捐赠资金或捐赠具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社会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友好人士。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工作需同时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表、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形式上报)。《黄河友谊奖申请表》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hnfo.gov.cn)下载。

(二)申报书面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内容详实、数字准确。申请表格《黄河友谊奖申请表》的申报要求双面填写,请用A4纸、仿宋体、小三号字打印。

(三)对已申报过黄河友谊奖未获奖者,可再次申报,需在申报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

(四)申请表除领导签署外,其它内容一律按要求打印。申请表中有关意见栏需签字、盖章方有效。如申报的书面材料和电子表格不符合规定要求,将退回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修改后再报。

(五)为保证申报材料内容详实可靠,除《黄河友谊奖申请表》中填写的主要贡献外,另附书面材料,包括主要事迹(字数在1000字左右、A4纸打印)、个人简历、护照复印件各三份、2寸彩色照片3张。

四、申报名额

各县(市)区外侨办、各有关单位可视情推荐1-2名黄河友谊奖候选人,并排定先后次序。市政府外侨办(市政府黄河友谊奖候选人评审办公室)将根据评选情况,积极向省政府黄河友谊奖评审办公室申报。

五、申报时限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市政府外侨办。

六、宣传报道

颁奖活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请各单位在接到颁奖通知后,征求获奖人意见,如本人不希望公开报道或有其他意见,请及时告知市政府外侨办。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0371-67185059

传真:0371-67185059

电子邮箱:shewaichu@126.com

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市政府北院3号楼)

 

2018年4月4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