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单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距离出访日期)将下列审批材料报市政府外侨办出国管理处办事大厅(0371-67186107)。
1、《郑州市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表》(见模板1),须有明确审批意见并签字。
2、出访请示(见模板2)。须有签发人和红头上方分管市领导签字同意。附件:出访人员名单(见模板21)
3、有连续出访情况的须提供连续出访情况说明,须经有关市领导批准。
(办公厅提示:材料1、2、3如均需分管市领导签字,请一趟办结。)
4、邀请函及邀请函翻译件:邀请单位、被邀请人名单、出访时间、停留时间、出访任务、出访行程、出访费用、邀请人签名。每个城市都要有邀请函。
5、出访总行程(见模板5):须由团长签字并加盖组团单位公章。
6、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模板6):符合《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须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
7、培训团组需提供国家外专局出国培训批文复印件。
8、需签订协议书、意向书的须提供中英文文本。
9、国有(控股)企业人员出访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身份证复印件。(出访团组全体成员尽量复印在一张A4单面上,每人身份证正反面左右排列)
11、团长签名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告知书》(见模板11)。
12、团长和团员签名的《纪律告知书》(见模板12)。
13、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查备案表(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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